謝碧娥教授主講:
甲、 《和合本與中文聖經翻譯》之探索基礎與方向
i. 討論中文聖經翻譯的歷史 翻譯原則 語言運用 神學背景
差會與聖經公會的角色 人際的互動與衝突 文化與信仰的因素
乙、 漢譯聖經《合和本》的因由
i. 自1807年馬禮遜來華,開啟在中國本土用中文翻譯聖經的先河,翻譯《聖經》一直是在華新教傳教士的重要工作內容,翻譯問題爭論不休。
ii. 傳教團體與傳教士個人根據自己對聖經的理解,推出譯法不一的各種譯本或節譯本,然此造成傳教士佈道的麻煩,同時中國信徒也感到困惑,不同版本的中文《聖經》讓他們以為世界上不止一種基督教。
iii. 1890年在華新教傳教士在上海召開第二屆傳教大會,會議中決定,翻譯和合本《聖經》。
丙、 何謂「和合」譯本?
i. 即譯本能為新、各派所接受,又能適應不同文化層次的讀者,就是統一《聖經》中關鍵神學術語的用法(不包括“God”、“Spirit”、“baptism”),統一專名的音譯,「以求《聖經》唯一,譯本則三」(one Bible in three versions)。
ii. 「三」指三種語體的譯本,即深文理譯本、 淺文理譯本、 官話譯本(白話文)。
iii. 決定以1885年出版的英文《欽定本聖經》「修訂版」(Revised English Version)作為原本。
iv. 淺文理和合譯本《新約》1900年出版,深文理和合譯本《新約》1906年出版,因兩種譯本文體比較艱澀,行世不長久。
v. 此時淺白文體已漸流行,1907年傳教士大會決定取消前兩種譯本的計畫,只出一本文理《聖經》。
vi. 1919年 3月「官話和合譯本」 (Union Mandarin Version)問世,俗稱「和合本」。
丁、 避免問題的折衷辦法
i. 在傳教士大會期間,譯名問題大多已避而不談,因為分歧是一種罪。
ii. 《和合本》所選用中文文體的選擇,為避免與《委辦譯本》的支持者衝突。
iii. 希臘文基礎文本的選擇,避免與聖經公會衝突。
iv. 中文基礎文本的選擇,避免與某些譯本支持者的衝突。
v. 確定執行與翻譯委員會的配額,確保廣泛的接納。
vi. 迴避翻譯God, Spirit baptism等有爭議的重大議題,避免國籍與宗教的老舊陣營之間產生衝突。
結果:造成翻譯過程中,嚴重的困難。
參考書單如下:
谢天振. (ed.) 2009. 中西翻译简史. 北京: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.
Zetzsche, Jost Oliver. (2017). Bible in China: The History of the Union Version or the Culmination of Protestant Missionary Bible Translation in China: Routledge.